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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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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看清楚第一篇新聞
"在速限100公里的路段中,行駛最內側車道的車輛,得以時速100公里的車速繼續行駛,但車速超過110就視同超速,低於95公里為慢速,駕駛人必須將車速控制在95~110公里。"
得以時速100公里的車速繼續行駛
上面都說了只要用最高速可以繼續行駛,既然不違規何來侵犯他人路權
還有請問Es4241你是那裡人,你的地址寫著台北市,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罵了別人也罵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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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整個宇宙只有人類 那我們不是太寂寞了嗎?
加入尋找外太空有智慧生物的計畫 SETI@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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