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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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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98
引用:
作者翻桌啦
我也贊成證據pass給女主角,我覺得(袖手旁觀)才是最傷害人的。

假如你有足夠證據證明就是那男的PO那文章,直接拿出去

因為做這件事情目的不是為了要(挽回)而是要(確保),若得不到是已成為的定局那就更要確保不要落入惡人的手裡

這是你目前情況的最主要任務,也別怕她會不相信你,因為你已經沒什麼可以再失去的了,在當初拒絕你的時候你已經全都失去光了。也別怕連朋友都當不成,朋友和男朋友比起來,你想你心愛的女人會為誰流淚會為誰擔心.....是朋友還是男朋友?大家心理都很清楚.

當朋友對你只是安慰自己,對她只是減少拒絕你的罪惡感而已,這種案例的(朋友)根本不值一試

(本人並不是胡亂嘴炮,而是自己的親身觀感,若大大有興趣聽我願意分享)


舉個例子
當一個14歲的小豬一直偷想騎機車出去載他的女友,而父母不斷的苦心勸阻,說些可能會發生的事,會被警察伯伯抓,撞到人怎麼辦,但是那隻思想單純小豬只為了能讓女友開心,早就沒想那麼多,有一天小豬還是偷偷地偷騎出去,不幸的事,就在那天小豬車禍了,半殘,還好撿回一條命,小豬才知道豬爸豬媽說的都是為他好,但是一切都後悔末及

只有曾經跌倒的人才知那種痛
只有曾經受傷的人才能了解別人的苦心

PS:既然她也不想跟你有朋友關係,不知要站在哪種立場幫她,也許我比較絕情
舊 2006-01-26, 06:14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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