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ster Member
您的住址: 高雄鳳山<===>彰化火車站附近
文章: 2,357
|
引用:
|
作者翻桌啦
我也贊成證據pass給女主角,我覺得(袖手旁觀)才是最傷害人的。
假如你有足夠證據證明就是那男的PO那文章,直接拿出去
因為做這件事情目的不是為了要(挽回)而是要(確保),若得不到是已成為的定局那就更要確保不要落入惡人的手裡
這是你目前情況的最主要任務,也別怕她會不相信你,因為你已經沒什麼可以再失去的了,在當初拒絕你的時候你已經全都失去光了。也別怕連朋友都當不成,朋友和男朋友比起來,你想你心愛的女人會為誰流淚會為誰擔心.....是朋友還是男朋友?大家心理都很清楚.
當朋友對你只是安慰自己,對她只是減少拒絕你的罪惡感而已,這種案例的(朋友)根本不值一試
(本人並不是胡亂嘴炮,而是自己的親身觀感,若大大有興趣聽我願意分享)
|
才想說來發個文,沒想到前輩已經幫我發了意思差不多的文
前輩願意的話share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