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共諜案的前國防部中科院技正黃正安,已被判刑十年;不料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卻因作業「烏龍」,延押裁定書逾期送達,被迫釋放黃正安,以致黃去向不明。
儘管高院隨即限制黃正安出境,但已來不及,至今找不到人。國安單位對這件重大案件被告竟因此「重獲自由」,覺得難以理解,相當不滿。
黃正安是將「鳳凰遙攻精靈炸彈」技術販售給中共。這種技術是利用全球定位系統導引炸彈落點,美國迄今不願售我,中科院乃自行研發。國防部官員說,中共在此領域的技術仍落後我國。
黃正安掌握中科院不少軍事研發機密,與對岸又有情報交易的「窗口」,國安及調查單位認為法院對於國家安全案件缺乏警覺,頗為不滿。高院去年審理另一件共諜案時,讓被告艾伊喜科技公司負責人葉裕鎮交保,葉隨即改名棄保潛逃。
檢調偵查發現,黃正安在中科院數十年,掌握不少飛彈火箭的研發資料,且觸及大量軍事機密,與中共有固定聯繫窗口。
他與前妻陳竹貞共謀出售炸彈資料,向來台依親的大陸女子林偉開價兩百萬美元,將中科院的「鳳凰遙攻精靈炸彈」研製計畫書,交林偉轉給中共軍方,林偉賺取兩成佣金。
黃正安又將與鳳凰炸彈的進一步資料,交由陳竹貞帶到大陸給中共軍方;中共國務院看過後很有興趣,要求黃蒐集更多的設計圖與數據。
另外,前年三月,黃正安向埃及推銷鳳凰炸彈,到埃及向軍方簡報後,簽訂合作備忘錄,埃及提供六千六百萬美元購買兩百五十枚精靈炸彈,使本件共諜案牽涉更廣。
黃正安等人被台灣高檢署依刑法洩漏軍機罪嫌起訴,高院判刑十年,是近幾年共諜案中,判刑最重的一人。高院更審時,在羈押期滿前五天將延押裁定書送看守所,卻在羈押期滿的次日才送達黃正安,因羈押逾期而被迫放人。
http://tw.news.yahoo.com/060126/15/2szf5.html
這好樣的
這樣都能直接放人
感覺司法院院長應該記2支大過免職
直接送到考試院重大紀律研墋會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