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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1- 放手完全不要想有任何挽回的機會!沒必要!換新的對象才是正途!
2- 那種男的,做到這麼惡劣,那那些證據PASS給那個女的吧!
舊 2006-01-26, 03:0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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