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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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ckeleclipse
我也不同意 T牌 烏龜車的說法
很多品牌都有
如果我在內側開150Km遇到開120Km的車檔在前面
那麼∼他對我來說就是烏龜車
馬路上發生的事千百種
怎麼可能僅用有限的文字來約束
交通罰則只是促進交通安全 順暢的手段
不代表你開110Km就有權擋住別人的去路
還是希望駕駛人能夠秉持以禮讓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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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的禮讓原則只在合法範圍內有效吧..
在速限110km/hr的高速公路上.....以極速行駛.....
並無任何義務去「禮讓」違規超速行駛的車輛......除非是警車.救護車等特殊情況..
(自以為開車很快的台客車或是沒有自制能力的低能駕駛者不算特殊情況....:P)
交通安全和順暢都是必需在合法的範圍內成立的東西.......
違規超速不但違法...且危及他人性命.....根本跟禮不禮讓扯不上關係....
希望各位駕駛人還是能夠以守法及安全為第一原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