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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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irbear
你回想一下,該名男子體形狀碩高大,拿刀子亂揮
殺傷範圍其實很大
也沒那麼容易制服
這種精神有問題或者吸毒者要徒手制服是很難的
空手都要好幾個正常人才壓制住,何況拿刀子
奪刀也要看對象,也不是每個警察都有本事奪刀(有這本事的應是極少數人)
你知道警察開幾槍?11槍,打中四槍嫌犯才倒下來
辦活動表演的對手是套過招的,奪刀的也是霹靂小組(特別受過訓的)
如果一個瘋子拿刀子在你面前
你一直對他開槍,自己倒著後退走邊開槍(開槍是有後座力,倒著走重心不穩)
打中嫌犯還沒用,在生理和心理壓力下會跌倒,很正常
美國對付這種嫌疑犯,常常都是出動SWAT特警處裡
不是每個國家都會像美國警察,把嫌犯打到倒地不起(這還得嫌犯持有武器才行)
影片跟現實情形還是有差異
習慣先徒手制服,而不動用槍械
也算是台灣警察的一項陋習(對煙毒或持械犯也這樣搞  )
大概是開槍要打一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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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的權力是很大的
因該是因為美國開放槍械的關係
只要不服從警察命令+反抗 就可以開槍了
反觀台灣一開槍就要寫一疊報告
大家就越來越不敢開槍 然後越來越俗仔
之後台灣警察就變成只會指揮交通 以及開罰單的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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