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errari1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
通告費1350四個人分不知道是不是事實,不過報紙上確實是這樣登的

不過我滿相信的,因為藝人上通告我覺得通告費絕對不是主要收入

曝光機率跟知名度我認為才是讓藝人會委曲求全上節目的主因

不過這次新聞會炒作的這麼大,是因為不是單純的"走光"而已,而是露出了"點"

不過台灣的綜藝節目真的有水準的越來越不多了,不是吃藝人豆腐,就是整藝人

難怪能夠做很長久的綜藝節目,真的是屈指可數啊!
舊 2006-01-25, 11:00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errari1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