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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道
*停權中*
 
一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pantenor
朋友,那我勸你不要耍曖昧了,
對方都34歲了,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直接講,
不要浪費對方時間,
要拒絕的話直接約出來好好談,
相信對方人生歷練也很夠,
只要你夠成熟,雙方談好就好!

同意你的說法
對方不是24而是34,或許他是以結婚為前提的心態來跟你開始這段曖昧關係
如果你不要就趕緊說,一定要親自跟他說,這種事情找他人代說是懦夫的行為
且如果弄到第三者知情的話兩人會更難堪啊
 
舊 2006-01-24, 07:19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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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