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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賠?大概是未滿十八歲,否則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又不是強暴,個人造業個人擔,爽又不是只有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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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6-01-24, 06:10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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