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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的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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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Red face

引用:
作者mids-hess
3.如果她真的去座台還錢,那你就每天去座她的台,別讓別人吃到!要不然你虧大了~!


基本上...前女友了...沒有什麼虧大的問題吧?
而且真的有錢每天去坐檯坐到別人沒機會吃到
那就直接還錢不就好了
舊 2006-01-23, 04:58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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