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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c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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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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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摸鼻子也行,我都摸兒子的耳朵。


理論上,
如果你能舉證確實因對方的過失造成你的損失,
應該可以申請調解,不成的話在上法院提出告訴,
不對過像是店家還是製造商就不清楚,
所需花費的精神與金錢,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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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王
舊 2006-01-21, 07:20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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