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垃圾男呢??
叫他負責呀,不負責送他吃官司吧(票根有留下吧),
總覺得很不合常理....
樓主沒說謊吧?(借錢不可恥,可恥的是你不敢承認)
還是漏了那些細節沒說?(EX:你媽&你阿姨合夥開一家店?)
疑點如下:
1.你媽為何要借人?更何況不是自己的,你阿姨難到不知道可以自己申請票本嗎?
2.天底下那有會叫自己兒子去背帳的母親呀?
3.你爸難到不知道自己票本及印章借人了嗎??況且...簿子查一下就知道了呀
若是真的....那你們家好奇怪說,
不管有多親也應該知道票本及印章是多重要的東西呀
還有...你媽難到不知道"信用破產"是件很嚴重的事情嗎?
*知道票根法吧?以前可是要做牢耶
去下載申請協商機制的表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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