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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ze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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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8
我是支持二樓的啦,光是浪費在列印帳單句郵寄的費用上就不知要多少錢了,雖然我不是很喜歡繳過路費啦,不過使用者付費的道理見仁見智啦,如果照有的大大說的用寄單子的方式話可能會有很多問題,例如租賃車的問題,到時租車的人跑了怎麼辦?車行不就腫大了?像張錫銘這種,早就斃了向誰收?一定很多車主會賴的,就像卡奴一樣,應該會亂吧!
舊 2006-01-18, 09:08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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