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樓的人真好...還會擔心這..
不用擔心郵寄費用啦..罰單警察都寄的很勤了...
最最最最最最大的好處..
不會有時速 40km的限制喔~~~
反正ETC也是過站必照..
照片都拍了..就不要浪費了..直接寄吧~~快速又方便
更何況..當初考慮ETC的用意之一不就是為了增加高速公路的效率?
由監理單位直接寄掛號到車牌登記地址,就像紅單這樣寄呀..
如果這樣有困難..那平常紅單怎麼寄的?
再者..郵局也是國營單位,最後還不是都是國家賺錢..擔心過頭了?
如果二樓真的很在意郵寄"帳單"的問題,
我連配套方案都想好了,
可以設計預繳單(可在各地郵局或超商?取得和繳費),如果知道自己過了幾站該繳多少錢,
駕駛人可以在使用高速公路的"當天"主動繳款 ..主動提前繳款打八折..
多完美呀~~~
(作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