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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地方新聞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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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決定標售去年一期作的災害穀,農民期期以為不可,除擔心原本供肥料用的稻穀變成食用米外,因保存不當可能產生黃麴毒素,且輾米廠可能魚目混珠,影響消費者權益;農政研究單位建議應有嚴格管理機制供辨識。
農糧署中區分署主任秘書陳新立說,農糧署收購五萬多公噸災害穀後,依稻穀發芽程度區分不可食用的有機肥料穀、烘乾脫芽後可食用的稻穀保存。他表示,南區發芽穀數量比中區多,這類發芽穀經過烘乾處理,芽會自然脫落,仍可食用,也不會影響健康,只是品質和口感略差。
彰化、雲林、台南等縣公糧倉庫儲藏不少災害穀,但農民表示,農糧署大部分都委託民間糧商存放公糧,未嚴格要求低溫貯藏。不過管理人員說,為區別一般穀及災害穀,在災害穀袋外會註明「梗芽」。
由於這些災害穀已儲存半年,芽斷掉或收縮,從外觀看不出是發芽穀,一旦脫去粗糠後的糙米,仍可看得見細長的芽或縮在胚芽處的芽,但經碾成白米等加工過程,災害米與一般米在外觀上已沒有太大差別。
公糧倉庫管理人員表示,發芽米不易保存,去年一期作至今已五、六個月,米粒恐變黃,且可能產生黃麴毒素,完整米粒被破壞,Q度及鮮度都較遜色,口感也差多了。
研究單位認為,如果政府要標售可食用的災害穀,除應檢測未含有黃麴毒素為民眾健康嚴格把關,也應提防不肖碾米廠魚目混珠影響食用米的品質,甚至打壓白米市場行情。若能建立一套辨識機制,如標明是災害穀以為區別,消費者就可自行判斷是否購買較低廉的災害米食用。
台南地區的糧商不諱言,如果不肖商人把肥料用米摻雜在豬血糕或鹹米粿,消費者不易察覺,而且這些災害穀價格約僅一般米行情的十分之一,飽賺黑心錢。
農試所嘉義分所農藝系助理研究員吳永培表示,儲藏過久的稻穀若保存條件差,有可能孳生黃麴毒素和霉菌等毒素,而且存藏條件欠佳的稻穀容易酸敗而產生毒素。
他說,發芽的稻米品質一定較差,口感不佳及碎米率增加,就算混雜在好米中,雖一般人從外表看不出來,但只要進行品質判別,就可分辨新舊米,台中區農改場米質研究室有舊米辨別設備,不過最簡單的方法可從酸鹼值(PH)分辨,舊米會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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