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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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陽
請問大大們:
勞基法裡面有沒有規定,年終的發放標準呢?
另外,請問剛進公司不到三個月,那麼可以領年終嗎?如果可以領的話,
那麼要如何計算年終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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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覺得,勞基法只是參考用的。
以加班為例子,明明勞基法有規定每人每天加班時數與加班費,不過老闆
如果這麼說:「我們可以準時上下班啊!不過是採用『責任制』,你可以
自己調配工作時間。」你就可以意味的到會做到死了

,因為老闆給你的
工作,通常都不會是那種在正常工作時間就可以完成的工作量~那麼你想
想應該要怎麼解決呢?
這時候老闆又會說:「喔!自願加班喔!真是辛苦,向您這樣認真的年輕
人真是不多了,不過自願加班公司不給加班費的喔!」
更機車一些:「啥!加班,一 定是你平常工作都不認真才做不完要加班,
還想跟我要加班費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