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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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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不要被新聞文字模糊了....
行政罰~
酒測部份沒過還是"違規",收了張紅單,必須"罰款"。
刑罰~
在"公共安全"上沒有違法,獲判無"罪"
刑法的檢驗是比較嚴格的
涉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不等於已定罪
如果愛喝酒的人,對此判決欣喜若狂的話 .....
try try 看,要求要加做生理平衡檢測
若平衡檢測不過(證據),那等於你自己要求吃牢飯
"合議庭認為,酒精濃度並不能作為不能安全駕駛的唯一標準。"
另外相對的,"生理平衡檢測"也不會是法官判決的唯一標準
若警方有相當的蒐證,包括錄影.證人舉證....
那就.............
用~免罰~兩字打死,.....那太聳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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