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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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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各位,不要被新聞文字模糊了....

行政罰~
酒測部份沒過還是"違規",收了張紅單,必須"罰款"。

刑罰~
在"公共安全"上沒有違法,獲判無"罪"

刑法的檢驗是比較嚴格的

涉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不等於已定罪

如果愛喝酒的人,對此判決欣喜若狂的話 .....

try try 看,要求要加做生理平衡檢測

若平衡檢測不過(證據),那等於你自己要求吃牢飯

"合議庭認為,酒精濃度並不能作為不能安全駕駛的唯一標準。"

另外相對的,"生理平衡檢測"也不會是法官判決的唯一標準

若警方有相當的蒐證,包括錄影.證人舉證....

那就.............

用~免罰~兩字打死,.....那太聳動了
舊 2006-01-13, 04:05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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