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irvana
Major Member
 
nirvan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莫那家
文章: 148
引用:
作者John Wel
新聞鬧這麼大,國稅局不可能不查的,何況中信銀高層黨政都可上達,查稅就夠那女的受了,何況還有互相交易的親友


【記者劉金清/台東縣報導】台東縣留澳女學生楊蕙如靠刷卡賺進上百萬元,南區國稅局台東縣分局人員研究後認為,楊蕙如獲利所得可能屬於綜合所得稅中的「個人一時貿易盈餘」,但是否課得到稅,還要進一步了解。

國稅局台東縣分局指出,營業稅法中規定網路交易要課營業稅,但楊蕙如賺取所得方法,不屬於經常買進賣出,而是利用個人智慧、學識、經驗,運用巧妙方法賺錢,有其侷限性,因此無法依網路交易所得課營業稅。

綜合所得稅課長楊淑榕認為,楊蕙如賺錢的方法,比較像所得稅法的「個人一時貿易盈餘」項目。如果屬於個人一時貿易盈餘,是按所得總額的百分之六(純益利)課稅。如果以楊蕙如近三個月賺進一百萬元計算,所得額則為六萬元。

依規定,個人免稅額是七萬四千元、單身標準扣除額是四萬四千元,兩者加起來即個人單身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為十一萬八千元,楊蕙如如果一年內所得額僅是六萬元,還是扣不到她的稅。
舊 2006-01-11, 12:04 PM #9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irvan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