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yider
作的好
以銀行的一般慣例,如果真違法
早就送到法院去了,必然是她的行為能告成的機率不高
只好不斷作所謂的道德勸說

銀行主張的那條,以她的例子來說,刷卡的人是她自己,即使用的錢不是她自己所有
其親友也沒有直接介入該信用卡之使用或從中得利
而東森就某方面來說也算被害者,沒有從中得利,所以特定商店這點也不成立

還真想看中信銀敢不敢送上法院告
不要到時告不成,被反告毀謗和污告


應該是會
市不是假買賣可以讓法官實質認定

重點是 信用卡契約有無違反公交法 消保法
舊 2006-01-11, 09:17 AM #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aleri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