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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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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Es4241
仁兄,您也知道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就得了,反正法已經被立法院通過了,你再嘴硬,還是乖乖拆掉罷,不要到時被罰鍰扣照時,又上網來哀哀叫

所以才說這個法的立法過程根本就不是某位網友所言 [公開嚴謹的立法程序] , 到時候只是把 [被防撞桿當場撞死] 變成 [被車輪活活壓死] , [躺在醫院終生植物人] . 這個法案的效用真是值得懷疑 . 因為以前沒有防撞桿的時代 , 車禍傷亡比率並沒有比今日大幅降低啊 !

但是問題的真正核心 -- 藉由處處設立街頭攝影機來提醒駕駛人時時刻刻皆不得違法 . 確實做到賞罰分明 , 令出必行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這又有幾個人看到呢 ? 搞到字面上看起來是全世界交通法規最嚴謹的國家 , 實際上這並不等於全世界駕駛人最守交通法規的國家 (e.g. 德國駕駛人半夜在人跡罕至的鄉間小路 , 滂沱大雨中耐心的等候行人穿越道變換燈號 .)

多如牛毛既雜又苛讓人一眼望去無所適從的法規 , 這正是讓人處處找法律漏洞來鑽的原動力 . 立法者顯然太低估了人性 .
舊 2006-01-10, 09:11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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