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ollo_749
我問你,吸煙區非吸煙區的問題已經實施多少年了?
做到了嗎?
如果做到了,要死自己去死,抗議的人絕對不多,會走到餐廳全面禁菸這一地步嗎?
現在,餐廳要禁煙了,才來說"我做好隔煙就可以了!!不需全面禁煙!!"
之前為何不把這件事做好,現在才來告非盃告非木........
一句話..............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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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不懂嗎!?今天能不能有家店, 擺明了就是要給吸菸族的用, 可不可以成立啊!?今天我就是要開一家公司, 裡面所有人就都是菸槍, 你要禁什麼煙!?現在要立的法, 是要連選擇權利都剝奪掉!?
餐廳叫什麼公共場所!?是營業場所. 強制店家不能選擇客戶群, 就是要全面禁煙, 這就是你要做的事情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