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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P014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34
關於這點我之前幫朋友處理時找了一些資料。

首先,你應該確認事發狀況肇事責任歸屬,您是否有要分擔肇事責任。確定了才知道自己的立場。最好自己要瞭解現在路權的觀念,您當時是否騎在機車專用道等等,有時候警察判斷的不見得是對的。

其次,如果對方應負大部分責任,則可依自身所受傷害要求賠償(傷害損失、醫藥費、財產損失、精神撫慰金)。基本上如果保險理賠您願意接受,那最好,如果有不足的部分,則請對方補足,若無法談妥和解,則建議走上法律途徑。

走上法律途徑前,建議先告知對方可能後果,可提高和解機率。

走法律途徑的話,因為您有受傷,您就直接告對方『意外傷害附帶民事賠償』,直接告刑事法庭的好處是不用自己花訴訟費,又有檢察官會幫您(告民事要自己勞心勞力),通常都會勝訴,而勝訴後民事庭就容易了。只不過走上法律途徑的話,可能會花比較長的時間,並且要出庭。

最好的結果是,讓對方瞭解他可能面臨的後果:
一、背負上過失傷人的前科,一般人都不願意有前科紀錄,所以這點應該蠻有效的
二、背上前科記錄後,民事庭他還是會輸,所以還是要賠錢,通常以您的狀況,除了應該給的賠償,還可以加上『精神撫慰金』,而該給多少您可以自己提,一般傷害三萬元算小case,尤其您又骨折了,應該可以提更高。

總之,如果錯在對方,對方如果不是無賴,就是不知道自己要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你可以先讓他瞭解,看他要不要拿出誠意,如果不要,就直接告他囉∼good luck!!!

這裡有些我收集的文件供你參考
舊 2006-01-09, 01:3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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