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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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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1
一個禮拜太少了
至少七個月(一個月醫院治療,七個月復建)
或者要價更高點

精神賠償也太少了,才5000?

另外可以告傷害嗎?

引用:
作者repal_tw
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小弟沒有保險,一切只好靠自己
建議大家可保個意外險,小弟現在知道保險的重要了
對方保險公司願意賠醫藥費,修車費,一個禮拜的薪水,
以及5000元的精神賠償,
但肇事者的嘴臉讓我嚥不下這口氣,
至少要讓他知道他是撞了人不是撞了條狗
P.S.肇事者竟然還是個博士...真讓我長了見識
舊 2006-01-07, 09:4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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