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peedRossi
你用小偷來比喻吸煙者本來就不倫不類
只證明你對吸菸者有著根本的偏見
首先,我不抽菸
再來,你的言論裡面充滿了"吸菸者再怎麼禮讓你,都還是對不起你"的意味
可是,以目前在台灣的狀態,就算是有人在你面前哈一根你也不能把他怎麼樣
但是如果他能夠顧及你的感受而克制自己的欲望,那不算是尊重嗎??
七八區每次遇到有關菸的問題都會吵成一團,常常都是因為兩方都有極端的人
|
少自以為清高假公正,
抽菸本身就是負面的行為,否則何需立法做相關限制?
它造成的環境與他人健康的影響,你竟視而不見?
在現行菸害防治法所規範的公共場所(不知道還有什麼不叫公共場所了)禁止吸菸,
是「理所當然」!怎麼會吸煙者到了此處忍住煙癮,我們還得感謝他的「尊重」?
什麼叫不能怎麼樣?
在公共場所吸煙是現行犯,任何人都可以制止而不需再請求公權力介入,
你的不能怎麼樣是真的不能還是不願?
吸菸作為被法律限制的行為何時變成一種權利?
權利(right)有兩種意義,一是正當,二是權利。
請問你,吸菸符合「正當」嗎?
侵害別人健康權的權利是可以主張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