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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菸法令的多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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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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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滄桑悠無愁
吸煙者未在公共場所吸煙,對其他大眾即是一種尊重.
我一直以為那應該是義務
不過呢,這樣大範圍的禁制我是認為太過了
強制設立吸煙區或交給店家/公司/單位自行決定比較好
2006-01-06, 01:18 AM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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