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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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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竹南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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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w1119
用比較粗俗難聽的話語講好了,不抽煙的人,不會強姦到抽煙的人的生命人權,但是抽煙的人一但在不抽煙的人抽煙的話,就強姦了他的建康生命人權,
..............................

說的好
抽煙者只在乎法律限制他的自由
自己倒沒有想到侵犯別人身體健康"法益"
就法的觀點,身體受到侵害 > 限制抽煙自由(在公共場合)

尊重???
從來沒有看過抽煙者尊重別人
都要人家提醒才會中止,這已經是很不錯的人了
更不恥的是,都已經提醒禁煙區了,還是照抽不誤的人

抽煙是自由行為,但以不妨害他人為自由
人必自重人衡重之

公共場合禁煙仍為理所當然之事(就法律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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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無高速網路的鄉下
111/6/12終於有500M可以用了
被封印多年的100M
舊 2006-01-05, 06:08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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