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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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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
違規有兩種,一種會侵犯別人路權的,包括闖紅燈,不禮讓行人,闖單行道,這種規我絕不會犯,另一種是不侵犯別人路權的,例如超速,未帶駕照,這種規我就偶爾會犯.國外很多人守法不僅僅是警察取締,很多因素是路權觀念強,如果侵犯別人路權因而肇事,懲罰性賠償判下來,很可能會賠到當褲子,下半輩子都要作白工,薪水2/3被扣押,房子拍賣,兒女上不了大學..等等,所以開車絕對遵守路權.要改善臺灣交通,希望臺灣法院開始遵重路權,不再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死者為大的鄉愿想法,任何肇事只有一方有路權,沒有幾折幾折來分配責任,只有沒責有責兩種選項,如此臺灣守法精神自然會加強
 
舊 2006-01-03, 07:36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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