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si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其實一紙要拆不租的公文就可以解決了
原本就沒義務幫他們找地方
自費?
我看市府幫他們蓋棟豪華大樓再請他們自費好了
舊 2006-01-03, 04:57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si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