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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司車應會有保險(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建議您有保的話要趕快向保險公司報出險,然後由保險公司理賠出面協調,建議您同事在這期間常去探望她,表示關心。
2.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再上法院,對方假如真的要求太過份的話,上法院對你同事不一定不利。
3.看病的收據要保存好,強制險理賠扣除社會保險(ex:健保)後的合理的急救費用、接送費用、診療費用。
看來對方明顯是想撈一票,手臂被一台車子輕微擦撞到就賠償了100多萬?小弟這邊從沒有這種例子,單純手臂骨折都鮮少理賠到100萬以上,她朋友是被郭台銘撞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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