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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人士,無法提出專業意見,
我提我媽去年的例子給你,情況稍微有點像,
我媽是騎機車,卻沒注意去撞到前方迴轉的貨車,雙方也都算有錯(他迴轉,我媽不注意騎車)
本來是要和解,價錢卻談不攏,他好像只出5萬(還有把保險公司拉進來一起賠),
後來就談不攏,就上法院,結果最後判決出來,判陪約15萬吧(當然對方不會一個人陪,保險公司也一起賠),
後來我就去請教法律界的朋友,這金額是怎麼判的,
他說如不怎麼太大傷害(如殘廢)的話,法院可能會判你自行就醫、補品、交通、未來復健……等,當然這些是有收據還要加上醫生判斷的,然後還要加上精神賠償,
因此我估算了一下,
醫療、補品、交通、復健等約3萬,
精神賠償的算法約前述醫療等費用的3~4倍,
因此就再成總賠償金額15萬了!
我是覺得,如果是你朋友失理的話,上法院可能會賠的更多喔,可能!
一般汽車不是都有第三人責任險嗎?和保險公司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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