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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i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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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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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的問題 請不吝賜教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的同事於去年12月28日早上開公司車在公司旁的巷口,輕微擦撞到一位老婦人 ,導致老婦人跌倒. 然後馬上下車扶老婦人起來 ,但是一伸手要扶她就大叫痛, 所以沒敢扶她, 怕會造成2次傷害 . 鄰近一些婦人看到馬上過來將她她扶起, 然後由我兩位同事馬上載她去中國醫藥學院掛急診, 作了一些檢查及照x光之後, 醫生說沒外傷, X光片看起來也沒有傷害到骨頭. 老婦人說她要再給她在中國醫藥學院的主治醫生觀察(她之前有受過傷 換了一支人工骨頭). 於是當場就預約掛了12月30號晚上的門診, 之後就將她載回她家休息. 當天晚上她就又打電話給我們老闆說她的屁股很痛, 我同事就再去探望她, 並且跟她說她有疼痛的話看病的醫藥費我們會負責的, 然後拿1000元的醫藥費請住在附近的鄰長載她去看病, 之後我同事就回家了.
隔天老婦人又再打電話給老闆, 但是當天老闆似乎是忘了戴那隻手機還是沒電(他有3隻手機), 老婦人打了好久的電話都連絡不到人, 於是老婦人29日晚上就跑去警察局備案, 警察就請我同事去派出所作筆錄(28日早上並沒有報警 因為沒看到外傷 她也沒要求要報警 而且她再被扶起之後也還能走路不過他本來走路就會一跛一跛的需要柺杖因為之前開過刀的關係), 然後就又拿了5000元給她去看病.
30日晚上在去探望她, 想說順便與她達成和解, 但是她卻說她的主治醫生開正明說左臀部的恥骨輕微骨折需要追蹤3個月, 我同事就先回來跟同事一起商量該如何與她達成賠償的條件, 之後決定3個月的醫藥費掛號費由我同事支付, 並且在包一個紅包給老婦人壓壓驚. 隔天再去跟他談和解時她說還要再加上交通費用 , 而且指名要搭計程車. 我同事當時並沒有答應也就沒簽和解書.
到了今天1月2日我同事再去跟她談和解, 她拿出她去重慶路上的高X中醫診所看病的收據400多元, 而且是自費的, 再加上計程車費總共約700多元 我同事盤算後決定再拿出14000元, 連之前給的6000元藥費加上去總共20000元(沒有要包紅包了)想和她和解時, 她沒說答應 卻說她有一個朋友手臂被一台車子輕微擦撞到就賠償了100多萬, 我同事覺得可能是無法與她達成私下和解了, 現在正在苦惱中.

大家都是出勞力賺錢的 , 所以我同事的經濟能力也無法說賠那麼高, 本來就在想最高就賠20000元就很吃力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 大大, 我同事應該要怎麼處理才好呢? 是否老婦人提出的要求都該去達成嗎? 我同事可以要求只看健保嗎? 醫藥費部分可以申請第三責任險或是強制顯理賠嗎? 再請問我同事能先向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 謝謝!!

感恩阿
     
      
舊 2006-01-02, 09:2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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