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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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報 記者張淑兒、呂士奇/台北報導】
6年前,景文高中一名陳同學好心背著玻璃娃娃顏旭男下樓梯,卻不慎摔倒致顏旭男死亡,高院判決陳同學以及學校因為過失需賠償333萬元,引發社會嘩然,甚至對玻璃娃冷漠對待,經過陳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高院判決「未免速斷」,裁定發回重審。
陳同學好心幫忙,卻不慎摔死玻璃娃娃,為了討公道,顏家一狀告上法院,高院二審官司打贏了,但一家人承受被路人指指點點的壓力,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高等法院過於速決,發回重審,判決出現逆轉。
顏旭男的哥哥顏凡韋表示不清楚,低調不願回應,而陳同學家也是大門深鎖。
意外發生在6年前的一場大雨,陳同學好心幫忙,卻不慎摔死玻璃娃,家屬求償733萬元,但基於陳同學熱心助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顏家敗訴;今年8月,高院二審,卻認為熱心助人必須量力而為,顏家反敗為勝,判陳同學與校方須連帶賠償333萬元,引發各界撻伐。
如今官司發回重審,不論結果如何,好心沒好報所引發社會冷漠的寒蟬效應,更值得民眾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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