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一事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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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j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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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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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解?!

北市府擬斷水電 阿羅哈:法院見

交通部裁定台北市要求客運業者遷站的行政程序合法,阿羅哈客運風波是否即將落幕仍有待觀察。台北市交通局局長林志盈上午表示,市府開單不手軟,若業者下周仍在承德路上下車,依行政程序法不排除斷水斷電。

歷經44天的風風雨雨,交通部、北高市府昨日達成協調共識,今天阿羅哈公司還是沒有派出代表出席專案報告。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汪志冰議員指出,業者公然挑釁公權力,仗勢有比較好的中央和高雄地方關係,就膽敢在台北市「撒野」,動作連連,做法惡劣。

阿羅哈客運經理阮福生表示,阿羅哈是高雄的公司,北市府若貿然斷水斷電的話,就是違法,阮福生說「那麼,大家就法院見」。

阮福生表示,一切都要等收到交通部的公文,他認為在沒看到公文之前,一切都還有轉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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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這個意思是不是如果我的公司是登記在A縣市, 然後在其他任何縣市不管如何違法, 只有A縣市才能罰我, 其他縣市都不行??
     
      
舊 2005-12-29, 05:0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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