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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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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78
這是在google上查到的,文字的定義如下 :
「文字是人類用來交際的符號系統,是紀錄語言的書寫形式,一般認為,文字是文明社會產生的標誌。」

我想這算是相當官方的說法吧。
語言既是溝通的工具,那麼用來記錄語言的文字也應該是一種溝通工具。不過是用符號的形式來表達。

讓我們這樣說好了,透過文字我們想讓別人知道什麼,或透過文字我們知道了別人在想些什麼。就這層意義上,文字不應該變成一種障礙。如此說來,當我們去解讀別人所寫下來的文字時,是不是也等同於我們對別人想法理解程度的判定呢?

如果我們不夠用心,我們可能會任意地做出錯誤的解讀。但如果我們根本看不懂,那就無從理解。不被理解的文字對作者而言也許是一種籠牢,但也可能是作者自己刻意製造出限制進入資格的巨塔。但無論如何對此種情況我們很難做出批判,因為我們根本看不懂。但若因為不用心解讀,就任意地做出錯誤的批判,那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傷害。因為我們可以自行選擇溝通和傳達訊息的對象,可以自行決定花多少時間在理解別人的文字上。

如果爭執是來自於理念和想法的差異那無可厚非,但如果是來自於對彼此文字字義上的誤解,那我只能說很遺憾,溝通的目的不就是透過雙方訊息的交換,來達到對彼此的了解。了解並不等於認同,但了解才能做更進一步的交流或批評。當基本的了解基礎都達不到時,就任意的批評或攻擊,那語言和文字不過是一種不同形式的攻擊武器罷了。

增進彼此的溝通效率,嚴苛的批評或許是方法之一,但絕非唯一的方法。學習用心去理解別人的文字或讚美別人的優點,有時反而更容易達成目的。
舊 2005-12-29, 04:06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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