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內行的~快來
【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法務部常務次長朱楠昨天指出,法務部日前召開過「民法第二0五條約定利率限制規定調整之必要性」會議,會中多數學者專家傾向改採浮動利率。台大教授詹森林也以德國為例指出,該國是採用歐洲中央銀行利率作為基本利率,每年調整兩次的作法,值得借鏡。
朱楠表示,近期內法務部將再廣邀包括政大民法中心等國內對民法專精的學術等各界代表舉行會議,以納集各方建言,讓最好的、最合理與公平的方式來推動並落實修法的大方向。
法務部在八十八年修正民法債編時,曾經對民法第二0五條約定利率限制規定的調整作過討論,但包括法務部本身在內,當時都認為,民法為國家根本大法不宜輕易變動。因此那次民法債編大修正,對約定利率問題暫時予以擱置,使民法約定利率的規定,從民國十八年民法債編公布施行以來迄今未能隨國家經濟、金融與社會實況環境的變遷加以現代化。
朱楠指出,法務部日前曾針對民法約定利率的相關條文,邀請民間人士提供建言,當時與會的東吳大學教授成永裕、台大教授陳忠五與詹森林、輔大法學院長陳猷龍與教授劉春堂、聖約翰科技大學校長楊敦和、會計師、律師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代表多數支持要修法,並且要注意國際化趨勢,但金管會與銀行公會代表較持保留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