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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心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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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引用:
作者cid7
您這樣回文語氣是不是太衝了,
公務人原本來就不可以兼職,
sgiba兄說的是正論,有何不妥?
希望您能誠懇的道歉。


網拍是一個職業??
公務人員不能領第二份"薪水" 是這個立意吧?
要道歉的應該是大大您喔....
舊 2005-12-22, 07:18 AM #2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虛心受教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