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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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ogerShih
連結是很難認定為****行為的, 如果這樣, 是不是為了方便, 乾脆不能貼連結算了!?
真正難以界定的其實是置入性行銷, 這我以前開耳機網站碰到太多了.
話說回來, 樓主發起這串討論的原因是另一串而來的, 其實兩串看下來都扯不上什麼置入性行銷, 一來都是在樓主長相上打轉, 都沒講到樓主在拍賣什麼東西, 要說這是置入性行銷其實也是很勉強的.
對於社群 <-> 商業行為之間, 往往問題出現在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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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討論一下. 還請大大賜教.
一般把二手貨或是新品po出來然後上面給yahoo拍賣的連結, 不就是達到****的目的了嗎?
這個例子算是很容易認定是廣告行為的. 樓主的連結不就是要增加知名度, 可見度嗎? 樓主的連結不就是開門見山地在賣東西嗎? 樓主不能夠直接由這個連結增加銷售量, 增加皮夾裡鈔票的張數嗎?
話又說回來, 這個例子只是一個小小的女生做了一個小小的賣場賣數量少少的衣服, 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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