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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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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嘛, 我有好幾個朋友真的遇到這個情況, 不知道上述提意見的人是真的遇到還是?
我的朋友們都是選擇二, 這樣的話至少可以繼續留著, 時間上也不會浪費, 通常都要等
半年到一年, 這段期間他還是照修課, 唯一的麻煩是回不了台灣, 回去人家就不讓你過
來了, 現在我朋友也好好的畢業了, 一般來說美國政府是怕你不念書在這邊亂搞, 只要
你在這段時間沒做什麼壞事也沒什麼紀錄的話, 正常來說會讓你留下來, 所以不用太擔心.
選擇一的話, 萬一美國不讓你進, 你可能就永遠不能進來美國了, 就算可以也需要一段時間
的查驗, 這段時間可長可短, 也可能是一輩子, 換句話說你肯定會浪費掉一兩個學期的時間
沒辦法修課, 當然也可能是永遠沒辦法進來修了, 因為現在要重新辦並不好辦(比較嚴格)
所以我是建議你第二個方案賭一賭, 繼續念, 念的學分都可以抵, 就算真的不行, 移民局要
請你離開, 你有修過的學分都一樣還是會被承認, 到那個時候再來選擇第一個方案重新再
申請, 時間才不會浪費掉, 參考參考吧
ps: 要讓移民局請你離開可不容易, 我朋友還有人只拿六個學分, 因為有三個自己drop 掉,
另外三個是 fail 掉, 而且他的 GPA 只有 1.2 被強迫轉學, 很慘吧, 不過他現在還是順利畢
業了, 只是足足有一年多將近兩年沒辦法回去台灣(因為不得離開美國境內), 幹得要死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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