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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chang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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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還是出了美國比較好解決。

說實話,你太沒警覺心了!不過我更好奇的是你來念under的嗎?要不然怎麼會要12學分?恕我愚昧,我與我認識的人都是9學分啊。

之前曾經好好的研究過這邊的移民法規,留學生沒啥好講的,你如果要在美國境內辦,困難度很高,而且搞不好馬上要求回國。還不如重新來過比較簡單。
舊 2005-12-20, 06:2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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