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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um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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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6
老實說我不覺得樓主這樣做有什麼不對
偷心又不犯法 她找徵信社查你 就已經進入法律層次了
那女的如果懂得愛自己 應該要長智慧學放下
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如何指望別人愛她?

如果真的愛樓主 應該是尊重樓主的選擇
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佔有欲或憤懣
使一些超常手段 那只是顯得她的確直的切而已

戰了兩年的崗 不甘願就兵變啊 樓主就應該報答她的千呼百應嗎?
如果戀愛是這樣搞的話,世界上早就沒好人了啦!
又不是只有女人有青春,男生也有選擇權,OK?

我建議樓主多去FG學學一些甩人不眨眼又華麗的心法跟說詞,
一面軟擋前女友的衝勢,一面做好蒐證的準備,最差就是用法律手段
硬擋掉她了。

她所謂的悲憤只對她有意義,或者說她透過悲憤與不幸感去繼續愛樓主
愛一個存在她幻想中的樓主

但樓主的幸福最終是以樓主的感覺為準。

即使她最後做出過激的事情,也是她的生命的選擇,
而樓主回應的方式與強度,也是以樓主的感覺為準。

感情再濃再蜜做過再多姿勢,到最後奈何橋上相見不相識

星座偶爾准偶爾不准,不過我看樓主這個CASE恐怕得推很久了
 
舊 2005-12-19, 05:04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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