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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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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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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
我覺得有錢人自己要注重自己的財物,到身份地位相稱的地方,今天若是穿五十萬的禮服(女仕們很可能)去路邊吃消夜,發生類似事情,難道要對方整個攤子都賠給你?或是開勞斯來斯大路不走,去鑽菜市場小巷,車門被路邊老頭機車擦過過,也下來要求對方賣機車賠償?到有風險的地方,要嗎就不要使用昂貴物品冒風險,要嗎就要有能無視風險的氣度,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
舊 2005-12-19, 09:56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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