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2Million
講的一副你好像你很懂的樣子
協商成功了,銀行的利息從20%降到可能無息,牠當然要讓協商失敗。
不然牠賺屁啊,怎麼跟股東交代。
協商能把信用恢復,你是到底有沒有看過條文啊?
一旦接受協商了,就會在聯合信用中心註記,註記之後同樣你也沒機會跟銀行打交道。更別貸房貸,車貸。至於不能上班,笑話,執行薪水,最好來執行啊,一個月扣三分之一的薪水,我慢慢繳到死。比我去協商每個月要把4/5的錢都給銀行,還要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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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懂啦,不過比起你恐怕還是懂得多了。
ok,照你所說,協商成功,利息降到無息等等,所以我說協商有好處的是債務人,不是銀行啊,是你自己說協商對銀行有好處的啊,如果你得了老人癡呆症,請你回去看看你之前的留言。
協商雖有註記,但也只是一定期間,如果放給他倒,那一輩子都別想有好日子過,原因我之前說過了,不再重複。
沒錯執行薪水只能執行1/3,那你就保佑從此以後你沒有任何借貸需求,還有你認為老闆看到法院來執行你的薪水公文時,會怎麼想?
要慢慢拖是你的自由,我沒意見,不過看你這種腦袋也難怪會變成卡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