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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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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8
又一個外行話

引用:
作者2Million
協商對誰有好處,白痴也知道是銀行
以前已經給牠賺那麼多了,我現在不過要求,延長時間,利息收少一點,,給我個機會,讓我把錢還你,不然你還要我怎樣?
大家一起來放倒嗎?等你找到我的時候大家再來談,到時候你還能把全部的錢要回去嗎?
慢慢等吧你!


協商對銀行有好處?哈哈,那為什麼卡奴要嫌成功率低?而銀行不肯放寬呢?我之前就說過了如果借款人的償還計劃是可行的,絕大部分的銀行是會接受的,還有我之前也說過過去的分期協議的案例,怎沒人要去了解一下或問問懂的人呢?

至於「我現在不過要求,延長時間,利息收少一點」這種話我想等你以後當債權人時,再看看你會不會這樣說吧。銀行也是有股東的啊,它在減收利息跟債務上也要對股東負責啊,哪能任意減少?那對股東如何交代?當然要有一定程序才行,否則行員豈不犯了圖利他人的「背信罪」,行員有必要冒這個風險嗎?

當然你也可以放倒啊,撇開現在爭議的討債公司不說,就正常方式來看,如果你不還錢,很簡單啊,除非你從此以後名下沒有房子、車子,也不要去公司行號上班,否則它就會去查封你的不動產、佔有你的動產,執行你的薪水,如此而已。
這樣看來,協商把信用恢復是對誰有好處?

再離題一下,過去的921,政府及銀行對那些受災戶的房貸都有減免及延長等措施,銀行都很樂意執行,社會上也沒啥反對聲浪,何也?因為這是天災,大家都能感受那份受災戶的痛,為何今日卡奴問題一出,罵的人居多而同情的人少呢?很簡單,一個是天災,非戰之罪,一個是自己理財不慎,要怪誰?所謂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活,當然絕大部分人會認為卡奴自己要負責。
 
舊 2005-12-18, 01:52 AM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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