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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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女朋友笨笨的去資訊展時訂了書...
(二十四分期共25074元,已付訂金534元)
但經過我和她妹的勸導後,打算不訂了,
但已經簽了訂書單,且訂書單上有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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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訂購人謹守上述付款方式,如未按時
支付頭期款或分期付款之任二期款,所有
未付價款視同立即到期,應一次付清,如
未立即付清,本訂購人同意交由台北地方
法院管轄,並賠償xxx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
及一切法律費用(含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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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是否可以去退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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