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ovember Rain
小弟很高興有人願意認真面對這個問題。
只是小弟從來不認為,小弟被賦予的權利天生就高於女性,所受的教育也沒說過男性權利高於女性,故小弟也沒有多餘的權利可以「施捨」給女性,所以我也很好奇女性到底是如何造成今天的心態的。你我皆生於現代,早已不是以往的農業封建社會,思想上也不可同日而語,我相信要說今天處處可見男女不平等的現象,我想很多人是無法認同的。在法律上、在權利上,我想不出有什麼不平等的地方,只差義務沒有平等。但義務本當不該平等,因為我也同意天生能力造成的差別。
而且你說小弟詭辯,不是基於二性平等或女性主義來論述。我想請問,我不是基於二性平等那我是基於什麼? 我有說過男性就可以如何嗎? 再者,我為什麼要基於女性主義來說? 這樣跟落入男性沙豬言論又有何不同? 女性主義就該存在嗎? 它只應該是二性平等前的一個過渡產物,是為了平衡二性才有的言論。...
|
這裡說的並不單單指的是法律上賦予的權利, 還有社會文化上的解釋權與優先權
就法律來說, 憲法甚至增修條文都強調男女平等, 甚至寫明保障婦女權益
這說明什麼? 不正說明在制憲時男女不平等, 且經過八十幾個還是未達到實質上的平等嗎?
就民法來說, 監護權判定給母親是近十年才慢慢開始有的觀念, 先前都要因父親有問題才能勝訴
財產權的規定更是在這幾年才由無特別協定從男方改成夫妻共有財產
身份權的界定亦復如此, 最近才通過(還是提案)子女姓氏共同協定而不再專屬於男性
如果就社會或文化上來說, 這樣的情形更是屢見不鮮
例如女性出嫁必須住在夫家, 女性被趕回娘家是一件很見不得人的事情
撫養孩子是女性的責任, 打理家務也是女性應該做的事情...
更甚者例如在路上遇到開車技術不好的人, 第一個反應就認為 "開車的一定是女的"
還有像是車展、資訊展都要有show girl, 或女性藝人打扮的很露, 甚至是形容一個男生很"娘"
這些都是在整體社會文化大環境中對女性的不平等對待或是態度
並不是說法律規定平等, 在現實社會中就沒有問題
況且, 儘管法律規定平等了, 也不見得就一定會落實
例如儘管規定監護權屬適合扶養子女者, 但實務上父親勝訴機會還是比較大
女性主義要求的是一套從女性觀點出發的書寫或論述, 而不是從男性的觀點出發的平等
如果僅僅是來自於男性觀點詮釋的平等, 那麼距離真正平等仍舊有一大段距離
儘管你對於兩性平等態度很值得肯定, 也是一個好的開始
但對於多數人來卻還很遙遠, 距離真正的兩性平等也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你看, 才稍稍以女性主義的觀念來說, 就引起這麼大的反應, 更何況其他表達方式)
最後再重申一次, 女性專用車廂並不能與博愛座相提並論
博愛座是為了幫助實際弱勢者而設, 其效能不彰顯然出在其他使用者的漠視
(退一步說, 即使今天弱勢者搶不到座位, 有良知的人是不是應該把它讓出來?)
而女性專用車廂並不是將女性視為弱勢者, 是為了解決定實際上的問題
現實上捷運使用者男性還是女性較多? 受性騷擾者男性還是女性居多?
這樣做並不是將所有男性視為潛在犯罪者, 而是減少這樣的困擾
試想, 今天在擁擠的捷運上, 周遭都是同姓還是異性會讓你有比較輕鬆的感覺?
(小弟偶爾搭捷運時就不喜歡距離女性乘客太近, 有時會感覺有點尷尬)
和陌生人的肢體碰觸對男性或女性來說都不會是愉快的經驗
但男性不小心碰到男性, 或女性不小心碰到女性總是比較不會造成有壓力或尷尬的情況吧
而且不小心碰到一下就哭天喊地的說你性騷擾的女性也不多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