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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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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shbee
你就節錄我那句話(我還以為每一個男生都會體貼女生保護女生),

就把我歸類成『不具備更開闊的心胸,會計較權利義務』的人囉!

那我文首提到的『女生不一定是弱者,但是既然會有這樣的提案,
代表一定有不少女生在捷運上面被欺負過!』當做沒說嗎?

因為我把我被欺負的經歷和意見說出來,所以我就是『不具備更開闊的心胸,會計較權利義務』的人囉!


這位北鼻...您太激動了,我想絕大部分的朋友都是針對「車廂」這個不食人間煙火的構想
感到莫名其妙,也許說法有些諷刺過頭,但絕對不是看著女性受騷擾還竊竊自喜的加害人,
連我身邊的女性朋友也認為與其如此,不如加重對性騷擾者的刑罰以及加強保護女性的輔助
設備(電眼、呼救鈴...)倒來得切實。

就像我說的,性騷擾唯一死刑不就得了?與其花費那麼多時間資源搞車廂,甚至救贖罪犯,
不如放手揮刀斬錯誤,把時間花在好好教育下一代正確道德與法治觀念還來得實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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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12-17, 07:01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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