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為什麼跟小弟知道的不一樣?

該法條寫著"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
未能標繪與照相,不是把那個故障三角立牌拿出來擺就可以了嗎?
舊 2005-12-16, 10:34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