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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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回歸產品本身了, 以後就只能靠產品本身的特色來吸引顧客, 別再搞一堆有的沒的.
辦卡開卡禮 以後不給了
記者吳雯雯/台北報導
未來信用卡發卡機構不得再贈送信用卡辦卡禮或開卡禮;民眾無擔保負債總額若超過每月收入的廿二倍,也不能申請新卡。
銀行公會理監事會昨天通過,建議比照現金卡,由主管機關規範信用卡發卡機構不得贈送辦卡禮或開卡禮。過去五花八門的辦卡、開卡禮滿天飛的時代將走入歷史。
銀行主管表示,信用卡辦卡禮主要是吸引消費者申辦信用卡,開卡禮則是促使持卡人去動用卡片,別看這小小的辦卡開卡禮,如果選擇得當,就會造成發卡旋風,發卡量馬上直線上升。
銀行主管表示,未來信用卡和現金卡只能靠本身的附加價值,吸引持卡人青睞。
此外,銀行公會理監事會昨天也通過,建議由主管機關頒訂「無擔保債務負債比率」暫訂為廿二倍月收入,簡單說,就是民眾在各金融機構的無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總額,達到每月收入的廿二倍後,銀行就不能再發信用卡或現金卡、或再借信用貸款,避免造成現在「月薪二萬元、卡債八百萬元」等社會問題。
舉例來說,月收入五萬元的人,所有無擔保債務的動用餘額將不得超過一百一十萬元。
如果超過時,銀行將不能再核准新的信用貸款及新發卡。
銀行公會表示,所謂無擔保債務,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小額信用貸款。至於房屋貸款屬於擔保貸款,因此房貸額度並不會受到「廿二倍月收入」限制。此外,為避免對目前已借貸的民眾造成「信用收傘」的影響,這項限制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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