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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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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RogerShih
1. 可笑的是, 你講的銀行問題, 銀行自己哪一點不知道!?你回答我, 這陣子銀行推解決卡債問題的方案, 是你的正道逼出來的!?還是一個你口中亂七八糟不合理的法案逼出來的!?

2. 你乾脆說不要有消費行為就不會有消費糾紛啦.......= =

照你講的, 銀行或企業推出一個產品, 算不算源頭!?需求跟供給, 沒有供給, 需求再多也沒用不是!?現在是在講什麼雞生蛋還是蛋生雞!?

銀行在推出消金產品或任何金融商品之前, 不做風險評估?把風險通通推給消費者去啊?

消金的風險高, 所以要避免風險的作法, 不是都銀行選擇的?消費者能替他決定嗎!?

腦筋轉一下行不行......= =

1.所以立法不用求週延、合情合理
只求能達到最大恐嚇效用即可?
那要不要順便立個法說"逃漏稅者 連續沒收2年收入"、"酒醉駕車 一律當街槍斃".........
反正只要達到恐嚇的效果 嚇到民眾懂得自治不敢去犯
管他何不合理 適不適當 都是可以的?

2.信用卡只是個消費工具
銀行浮濫發卡 隨便給額度固然有錯
但消費者也不該濫用工具 造成自己的傷害後還反過來怪對方為何要給你這個"工具"
難道把大部分責任全推給銀行是正確的嗎?

依你所見
殺人犯拿菜刀殺人
縱火犯拿汽油縱火
強姦犯拿安眠藥強姦她人
都可以說"最大的錯誤不在我身上"
"誰叫商家賣菜刀給我"
"誰叫加油站賣我汽油"
"誰叫藥局賣我安眠藥"
來卸責嗎?
舊 2005-12-16, 11:55 AM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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